国务院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职业"门槛"降低
2015/2/16 14:24:20
   

国务院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职业"门槛"降低

  

     2014年1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包括,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涉及证券、保险、土地估价、公路水运、金融理财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涉及民航、粮食、农业等领域。引发市场普遍关注的是,在此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保荐代表人资格;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中国职业经理人;金融理财师;国际金融理财师;土地估价师资格;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

  根据中国政府网官网,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取消的资格类别为“水平评价类 ”,其实施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具体实施,该资格认定此前并无设定依据。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职业资格的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负担。

    本次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中,评比类5项、达标类1项、表彰类13项,涉及民族工作、交通运输、文化、工商、林业、知识产权、外汇等多个领域。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主要原则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进行。取消这些项目,有利于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有利于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本次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82个项目,占现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总数的47%,涉及国务院33个部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服务许可,石油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许可等项目,涉及领域广,受益面大。这些事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将加快工商登记便利化步伐,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激发释放市场活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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